1、《煤矿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文件对斜巷安全设施的规定1、《煤矿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斜巷安全设施做了如下规定:倾斜巷道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在变坡点下方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防止未连接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斜巷运输保护应符合《规程》规定。斜巷上、下车场及中间通道口必须使用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并有“正在行车,不准行人”的醒目标志,1.2m以上绞车的变坡点以下略大于1列车长度处的挡车装置应与绞车实现联动。